法律问答

请教各位律师:家有一套房子,产权属于父母和我三人各三份之一,父亲去世,房子未过户。我夫妻关系不好,母亲去世后恐离婚.母亲在公证处立遗嘱在她去世后将她的三份之一产权给我不给媳妇。公证处让我在母亲去世后再立遗产公证,否则房子无法过户买卖,请问1.如果房子不买卖不过户不动迁,遗产公证是否必须?2.如果作遗产公证后房子都过户给我,那原来母亲遗嘱中关于她产权的分配是否还有效?媳妇是否就可以分到一半?3.原来属于我的三份之一产权是我婚前财产,未作婚前财产公证,媳妇是否也可分一半? 请教各位律师:家有一套房子,产权属于父母和我三人各三份之一,父亲去世,房子未过户。我夫妻关系不好,母亲去世后恐离婚.母亲在公证处立遗嘱在她去世后将她的三份之一产权给我不给媳妇。公证处让我在母亲去世后再立遗产公证,否则房子无法过户买卖,请问<p>1.如果房子不买卖不过户不动迁,遗产公证是否必须?<p>2.如果作遗产公证后房子都过户给我,那原来母亲遗嘱中关于她产权的分配是否还有效?媳妇是否就可以分到一半?<p>3.原来属于我的三份之一产权是我婚前财产,未作婚前财产公证,媳妇是否也可分一半?

公证
2018-08-02 16:57: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口头遗嘱要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方为有效。口头遗嘱要转化为书面方式方可办理公证手续。
    口头遗嘱办理公证应当至公证处办理,由立遗嘱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公证处作出书面受理登记,必须提交立遗嘱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册以证明本人身份情况,由公证人员根据本人的口头遗嘱内容办理遗嘱公证手续,如所立遗嘱中涉及财产的处分,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财产权属的证明。
  • 继承权公证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关于死者的材料
    1.死者的死亡证明原件(注销户口后由公安机关出具)。
    2.死者档案的复印件。包括档案的封皮、档案中有死者照片的一页、档案中的主要社会关系一页、档案中有单位公章的一页,将以上几页档案依次排开,并由提供档案部门加盖骑缝章,并在第一页加盖提供档案部门的档案专用章。
    3.继承权证明表。有单位的,由死者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及所掌握的情况如实填写,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如果有死者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一定要同时带上。
    二、死者配偶的材料
    (一)死者配偶已经死亡的,需要的材料与前一项相同。
    (二)死者配偶健在的,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2.如果没有结婚证,需要死者单位或配偶单位出具的二人婚姻关系证明及死者去世后其配偶是否再婚的证明。
    3.有关遗产的相关权利凭证。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购房结算单、保险单及缴费收据、股票账户卡及当前账户对账单、公司章程及股权证等等。
  •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  
    1、权利证明(房屋产权证、发票等表彰遗嘱人拥有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证明材料);  
    2、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  
    3、房屋遗嘱的话需要购房协议和购房发票;  
    4、单位人事部门开得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一般公证处有准备的格式,可以向公证处索取之后,按照要求请单位的人事部门填写、盖章。  
    5、精神诊断证明。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精神诊断证明,证明遗嘱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