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检察院撤诉,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
2022-11-18 23: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国家赔偿可以赔偿的有: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 检察院撤诉后,当事人应这样申请国家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当事人应当递交申请书;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
    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

    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 公诉案件撤诉后可以要求赔偿。如果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有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或是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行为,那么自公诉案件撤诉后,当事人被宣告无罪的,可基于上述行为向司法机关索要国家赔偿。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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