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死了,结婚证名字和身份证户口本不一样怎么办

2022-11-19 04:03: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死亡的,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若没开死亡证明,可以带上死者身份证和村(居)委会开具的证明到派出所补开,就可以再婚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配偶去世结婚证丢了的,丢失结婚证的当事人可以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有权补办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是夫妻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配偶去世结婚证丢了的处理办法:一般情况下,可由丢失结婚证的当事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有权补办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是夫妻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法律依据:配偶去世结婚证丢了的处理办法:一般情况下,可由丢失结婚证的当事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有权补办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是夫妻任意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