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一套房子,是我一人出资购买的,但属于婚内财产。离婚时,对方放弃分割,法院判决房子归我所有。倒是判决书上房产地理位置房号都对,就是面积写错了。这样的话,房子我问过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9 08:5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以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后一方或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均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视为父母对子女的专属赠与,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可按照双方父母出资的比例按份共有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后购房以双方共同财产出资的,离婚时该房子一般是双方协商分割,可以平均分割,也可以按照出资额进行分割。如果协商不满意的,可以请求法院进行分割,由法院按照一定的原则分割。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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