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了不合理劳动合同,入职第三天,不想上班了,可以自离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19 10:21: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上班签了劳动合同一般情形不可以自离,应当提起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第一款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上班签了合同是不能自离的,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离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合同法定解除事由,劳动者可以请求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上班签了合同是不能自离的,只能通过法定程序离职。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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