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起诉楼上噪音扰民

业主维权
2022-11-19 10:2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民众之间的噪音扰民,可以通过调解,协商,或报警处理;如果是企业个体户噪音扰民,可以向城建服务相关单位举报投诉。法律依据: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起诉低频噪音扰民需搜集能够证明噪音存在的证据,如: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隔壁噪音扰民可与邻居进行协商,争取妥善解决双方纠纷。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寻求物业帮助协调解决。物业督促无果的,业主可以直接报警处理,或者直接收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第七十条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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