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孕期申请的监外执行哺乳期还要重新申请吗

子女抚养
2022-11-19 1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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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监外执行哺乳期是一年,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如果犯罪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哺乳期监外执行时间是一年。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 哺乳期的只要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被判处的是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无期徒刑的,都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但需要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并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由检察院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再提出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 哺乳期只要是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无论多久都不能收监。的只要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被判处的是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无期徒刑的,都可以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但需要监狱、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并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由检察院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再提出书面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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