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能力伤残鉴某某论出来后应该做什么

工伤索赔
2022-11-19 11: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应该做以下事情:

    一、核对鉴定结论。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

    二、估算赔偿数额。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等。

    三、处理赔偿事宜。跟用人单位协商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进行伤残鉴定的方式为:工伤职工或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该机构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若职工和用人单位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次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
    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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