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年未检车,被强制报废,如何恢复

消费者维权
2022-11-19 11:40: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辆不年审三年强制报废。车辆超过三个年检周期未年检或未取得年检标志的,车辆强制报废。没有年检的机动车不能上路行驶,一经查处扣车罚款,补办年检手续方可提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 车报废了车牌能保留。车报废后车牌保留的条件为,保留车牌的申请需要在车辆报废后6个月内提出;所有人拥有原车达3年及以上;车辆的交通违章及事故均已处理完毕。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 强制报废车辆未处理不影响驾驶证换证。车辆报废必须送有资质的报废厂处置,到车管所办理车辆销户手续注销该车所有信息。强制报废车辆未进行报废的影响再购新车上牌业务,但是不影响名下已购车辆换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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