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给别人做担保,对方没有还,我的公司账户,会被冻结吗

抵押担保
2022-11-19 11: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权人有权冻结担保人的账户。债权人起诉前或诉讼中,如果担保人承担的是连带担保责任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冻结担保人的银行卡。债权人既可以在起诉之前保全,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保全。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债权人是否要求冻结公司或个人账户,需要视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是个人之间的债务关系,并且公司没有提供担保,同时也不存在债务转移给公司的情况,债权人无权冻结公司的账户;如果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债权人有权申请法院保全该债务人在公司的股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其财产会被冻结。在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下,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无力偿还债务的,其名下的存款、股票等会被冻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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