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借钱给朋友不还,我到法院起诉了,也申请执行了,还是没办法把钱要回来的。我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我的电话号码132XXXX0033

债务追讨
2022-11-19 11:5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朋友借钱不还可以收集双方的借款合同以及借款人欠款未还等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经过法院判决,借款人依然拒不履行的,出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朋友借钱不还的,当事人应当以友好协商为主要催收手段,向对方发出催告、协商;对方仍不还的,则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判决后对方依旧不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有能力执行判决而拒不执行的,涉嫌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朋友借钱不还的,应当以友好协商为主要催收手段,向对方发出催告、协商都不还的,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到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判决后对方依旧不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有能力执行判决而拒不执行的,涉嫌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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