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百分之四十股份又是法人,怎么退出公司一直在赔钱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1-19 12:2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股东权利救济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二条等。前述法律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重整,减资等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公司股东退出的清算办法是,可以由股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协商转让的价格,达成一致后退出。当事人既可以按市场价格自行协商,也可以请评估机构评估,然后再申请办理股权的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公司股东退出的清算方式:一般由股权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协商转让的价格,达成一致后退出。当事人既可以按市场价格自行协商,也可以请评估机构评估,然后再申请办理股权的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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