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XX银行做的房产抵押,到期以后还不上已经逾期。现在可以协商分期吗。有长期分期的这种政策吗

抵押担保
2022-11-19 12:4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抵押房产有期限。抵押房产的期限是在主债务消灭的时候到期,抵押权作为从权利,它随着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所以主债权消灭时抵押房产的抵押权到期,从抵押合同生效时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欠银行贷款还不起可以与银行协商,银行同意的则可以分期还款,根据法律规定逾期还款需要根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支付一定的逾期利息,且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房产抵押贷款有期限。房产抵押贷款的期限是从抵押合同生效时起到主债务消灭的时候到期,因为抵押权作为从权利,它随着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所以主债权消灭时抵押房产的抵押权到期。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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