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同事准备离婚,但是父母有一部分钱存了她的名字,怎么才能证明这个钱是父母的钱不属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1-19 13: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前给父母的钱数额较大算共同财产,如果数额比较小的话并且双方都同意的,那么这部分钱应该属于夫妻二人对老人的孝心,属于夫妻双方正常的生活开支,不能认定为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要证明对方银行有存款的,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并提交开户行名称和开户账号。如果配偶一方将以上所得的财产存到写了自己父母名字的存折,虽然属于父母名下,但本质是婚内财产,所以,只要能够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请求分割。

    法律依据: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的共同财产不一定包括父母在子女离婚前给付给子女的存款,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明确表示只给一方的存款,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是给夫妻双方的,是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