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证加父母名字

房屋产权
2022-11-19 14:4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房产证上加父母名字需要的手续:当事人房产证需要加名字的,只需携带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即可,此时该房子就属于父母、子女共有的房产。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 房产证上可以加父母的名字。房屋不动产的权利自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发生效力,如果想要添加父母的名字,只要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变更不动产登记簿就可以发生物权变动。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贷款购买的房屋在房产证上添加子女的名字需经该房的贷款银行同意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补交相应的产权部分税费办理登记;全款购买的可以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申请。法律依据:贷款购买的房屋在房产证上添加子女的名字需经该房的贷款银行同意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公证书等到房产交易中心,补交相应的产权部分税费办理登记;全款购买的可以直接交纳手续费,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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