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盗窃案发生后当时没报案立案并且对方已经还款三个月后还能报案立案吗?

刑事辩护
2022-11-19 15: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盗窃案件已经立案的,如果公安机关没有侦破会继续侦查。如果该案件没有立案,那在追诉期届满之后,公安机关不会再追诉,但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 盗窃后即使没有发现赃物,但只要具备盗窃罪的立案标准也可以立案。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3千元以上,或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情形,即使没有发现赃物,也应当予以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盗窃案立案后不予查找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诉或者控告;如果对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七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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