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产权的车位可以出售吗

房屋产权
2022-11-19 15:3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位没有产权不可以买,只能租赁,且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车位买卖的标准在于是否具有产权证,物业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车位不得出卖。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没产权的车位不能买。车位产权证是对该车位拥有所有权的证明,没有产证的车位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买卖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车位不能依法登记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 没有产权证的车位一般不能卖。当事人要想买卖该车位,需要依法取得该车位的产权。如果当事人欺骗对方当事人,买卖没有产权证的车位的,则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该欺骗行为。

    法律依据: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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