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送进修理厂已经三个月了,并且还的是负厂件,到现在还没修好?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19 15:4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发生后,车修好了,但有人受伤的,应这样处理:
    1、交通事故双方可以就伤害赔偿进行协商;
    2、交通事故双方可以就伤害赔偿请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3、交通事故双方还可以就伤害赔偿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可以先修车再理赔,但最好是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协商处理。如果出险时间至联系保险公司超过48小时的,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赔偿。所以先理赔再修车是更好的处理方式。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车主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
    法律依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机动车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车主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
  • 修车修坏了,进行理赔时,能先和修车厂进行沟通,但要注意的是:
    1、搜集证据,保留修理合同、修车单等以及证明修理开始和现状的照片。
    2、通知保险公司,沟通未果应当及时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八十条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第七百八十一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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