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判决书下了,法院不理了

刑事辩护
2022-11-19 16:03: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判决书下来不服的,分情况处理:
    1、如果是法院一审民事判决的,则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刑事判决为10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和判决;
    2、如果是二审判决的,判决送达后即生效,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 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决书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当事人对于已经生效的终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 当事人对法院判决不服,以民事案件为例,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递交起诉状、一审判决书和本人依法收集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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