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里有急事,离职周末不给办,然后不去办离职手续,公司会发工资吗

讨薪
2022-11-19 17:4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员工自动离职,公司不可以不发工资。劳动者上班提供劳动的,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其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领取工资。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一般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如果员工自动离职,公司不可以不发工资。劳动者上班提供劳动的,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其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领取工资。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一般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离职当天算工资。离职的最后1天,无论是在正常工作还是在办理离职手续,办理工作交接,都是应该计算工资的。
      如果公司不支付工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劳动行政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并且作出了审查之后,确认属于拖欠工资的情况,就会责令老板支付员工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同时还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给员工。
      
    2、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单位不能因劳动者没有办离职手续就不发工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若因为劳动者未办理离职手续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扣除工资来抵经济赔偿。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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