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要提前结束租房合同,但提前结束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并且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向对方赔付两个月租金。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例如:自然灾害,法律法规规定等等),必须终止合同时,甲乙双方均无需承担责任,甲方需足额退还押金,不得以任何借口/理由克扣租房押金。

房屋租赁
2022-11-19 18:2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合同的规定来处理
  • 租房合同的提前终止如下:因自身原因要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当先双方协商,租房方同意提前终止的,合同终止不影响任何一方。在租赁期间,当事人双方如有特殊情况不再出租或不再承租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付对方相应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因自身原因要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当先双方协商,租房方同意提前终止的,合同终止不影响任何一方。在租赁期间,当事人双方如有特殊情况不再出租或不再承租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付对方相应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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