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要求公司在解除劳动关系当天结算付清工资,是合法吗?如果我一定坚持要在下班前收到工资,而公司财务拖拖拉拉,不想速度结清工资,并以公司规定来搪塞我只能下个月发薪日结算工资。我能打电话去劳动局投诉公司吗?

讨薪
2022-11-19 19:4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该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和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来为其结算工资,且应该以货币形式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或者克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公司辞退员工的,需要当天结工资。公司应当在与员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次性向其付清工资,且应当以货币形式进行支付。不得克扣或者无正当理由拖欠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对于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不向劳动者支付的,将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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