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后,签完合同后才发现合同霸王条款。租聘期间房屋内家具家电设施维修一切都由租客承担。7???11日租的房子,23号入住后发现空调跳闸,后来请了维修人员说空调已用了22年,已过了使用寿命。修也修不好。和房主交涉,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当初合同是房主自行准备的,合同里写着一条家具家电租客已检查好。所以现在感觉自己被骗了,现在这个房子不想住了,请问该如何解决?

房屋租赁
2022-11-19 19:4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期间家电坏了,可以找出租方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 房屋租赁期间家电坏了,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如果确实是自然损坏,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如果出租人始终不同意,建议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 租房合同家电维修条款可以填写在家电出现不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时,出租人须对该家电进行修理和维护,以保证承租人能够正常使用该家电,包括对家电的正常保养;家电损坏由承租人的过错造成的或双方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家电的,维修责任由承租人自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