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欠钱不还但是异地起诉需要当事人去到欠债人所在地的法院么

债务追讨
2022-11-19 19:5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钱不还要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不一定要去欠债人的当地法院起诉,如果符合相应的条件也可以到原告所在地和对管辖法院有约定的法院起诉,法律规定,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可以异地起诉欠款,当事人异地起诉的流程如下:
    1、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登记立案;
    2、原告预交诉讼费用;
    3、法庭依法开庭审理该借贷纠纷,在开庭审理钱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4、调解成功的,法院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的,法院会依法出具判决书。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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