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营业执照注销后,注销证明遗失,怎么补办

2022-11-19 19: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当事人先前办理的营业执照丢失的,若进行补办所应当依据的流程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决定的,市场主体应当缴回营业执照。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 营业执照遗失,首先要登报说明。声明营业执照作废,然后携带申请书等相关资料申请补领,审核通过后,发放通知书,在通知书标明的时间内补领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应该进行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变更登记决定,公司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 如果公司的营业执照不慎丢失,应当按照以下手续进行补办:
    1、进行经营者报告挂失,并登报声明原营业执照作废;
    2、到工商部门的相关窗口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申请表》;
    3、准备好其他相关文件材料,交给工商部门进行审查;
    4、审查通过后,工商部门将补发营业执照根据《公司管理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变更登记决定,公司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营业执照作废法律依据:《公司管理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指定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公司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撤销变更登记决定,公司拒不缴回或者无法缴回营业执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公告营业执照作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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