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用人单位拖欠社保数年不交,如何处理

社会保险
2022-11-19 20:1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社保,劳动者可以催告其尽快缴纳;如果单位逾期不缴,则劳动者可以去当地的劳动局、社保局等投诉,由上述机关责令单位限期补缴,每日依法对其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用人单位欠缴社保,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经办职工社保业务的事业单位社保局投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同时劳动者还可以向当地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补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起仲裁;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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