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单方面向亲戚借钱用于给孩子买学区房,若二人离婚时房子是否属于双方共同财产?这比借款是否属于双方共同债务?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9 21:02: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期间内如果向父母借钱买房子,然后经过了配偶的同意,那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或者借钱购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居住,并且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借的钱也属于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婚后一方借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界定一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法定标准是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就不属于共同债务,但是需要举证证明。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借款买房,房子属于婚后购买,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借款是为了购买房屋,因此其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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