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婚前女方借钱付首付,婚后用男方父母的钱还女方借的钱,加男方名字,然后再一起还银行贷款,如果离婚的话,房子怎么分配?首付部分是归女方还是双方平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19 22:2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男方婚前支付首付,并且登记自己名字,在婚后还贷的,离婚的时候房屋归男方所有,但是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升值部分。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共同还贷的部分应认定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在离婚分割时,如果登记的是一方的名字,在夫妻都想要房子的时候,法院会优先将房子判给登记的一方,之后由这一方给与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男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如果房子登记的是双方名字并且是夫妻共同还贷的。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各占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分割。如果只登记一方的名字并且一起还贷的,登记在谁的的名下就判给谁,债务也由这一方偿还,然后给另一方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