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我爱人去世,他的父母已过世,他的兄弟姐妹是不是有继承权?如果他们放弃继承,需不需要去公证处做放弃继承公证?谢谢

遗产继承
2022-11-19 22:2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继承人死亡的,其兄弟姐妹依法有法定继承权。但是在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以及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其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权享有继承权继承遗产。如果有遗嘱或者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不能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放弃继承权不需要公证,当事人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放弃继承权就合法有效,就不需要公证,放弃继承权人依法不能分得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以下属于法定继承的特殊情形: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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