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做保安的,现在在一个项目工作,月底物业跟项目合同到期,物业公司没任何通知,我跟物业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2-11-19 23:20: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与物业有相关的赔偿约定的,则按照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约定,但是物业明显未尽到安保责任导致的被盗,物业需要根据其责任对损失人的损失进行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 物业合同快到期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跟物业合同解聘。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六条
    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 企业在合同到期后主动决定不续签的,劳动者能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进行支付。但企业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企业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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