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商标注册类的问题

商标
2022-11-20 01:07: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标注册原则是:申请在先原则。自愿注册原则。自愿注册原则的同时,在极少数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实行强制注册原则。使用在先原则以及商标分开注册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 注册商标应当注意的事项是:
    1、必须是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业者等法定主体才能申请注册商标;
    2、商标所有人应当及时注册商标,以防他人抢注;
    3、申请商标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 商标注册的原则是:申请在先原则,自愿注册原则,使用顺序原则。进行商标申请时,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申请。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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