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传票过了开庭时间才收到怎么办

2022-11-20 04: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的,没有特殊原因的,最好签收,并按时参加庭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 收传票后一般30日内开庭审理,法院审理案件大多数应当公开审理,因此其会在开庭前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法院传票是法院立案之后送达给当事人的,也是告知其已经对案件受理立案。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 收到传票三日开庭。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传票的,一般会在传票上写明开庭日期的,一般是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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