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被公司辞退的经济补偿金需要扣个人所得税吗?

无故辞退
2022-11-20 06:51: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可能要扣个税。法律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需要看是够超过了三倍。

    法律依据: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五条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 如果员工获得的经济补偿金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的,要扣个税。法律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该范围的,则需要缴税。因此需要看是否超过了三倍。法律依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五条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可参见劳动合同法第47条。
    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金2倍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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