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第一份合同还有3天到期,可我已续签了合同我现在不想干了能拿回已续签合同吗可以正常离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0 07:4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若双方协商一致的,劳动者可以离职,并办理离职手续,做好工作的交接。若因用人单位不续签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并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在30日后办理离职手续,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同时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双方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当及时续签。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在30日后办理离职手续,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愿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同时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双方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当及时续签。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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