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对方欠款,要什么材料

债务追讨
2022-11-20 07:40: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欠款人需要的资料为起诉状,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如借款合同等,可以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等,当事人提起诉讼还应当注意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起诉欠款纠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一般需包含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受诉的人民法院的名称;
    2、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资料,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身份信息;
    3、借条及转款凭证等证据;
    4、授权委托材料。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欠款起诉需要的材料:
    1、民事起诉状,一般包含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受诉人民法院;
    2、当事人身份信息,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的身份信息;
    3、借条及转款凭证作为民间借贷案件的重要证据;
    4、授权委托材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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