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一个朋友酒驾,把别人车撞了,他没有钱赔!这种要怎么处理呢?

交通事故赔偿
2022-11-20 08:25: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开车撞死人没有钱赔的,先由交强险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限额的部分,由商业三者险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承担赔偿责任,仍有不足的,由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法律规定中酒后朋友开车出交通事故,同车人一般是没有责任的,但是如同车人存在强行灌酒行为,或者明知对方不胜酒力,或者有酒精过敏等症状不宜喝酒仍强制性劝酒,且不尽到照顾劝阻义务的,则也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出了交通事故对方酒驾不赔偿的,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处理,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赔偿,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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