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驾驶人在驾驶证实习期内是可以扣分的。每个扣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均为12分。如果驾驶人在实习记分周期内,扣分未满12分的,实习期不会延长,驾驶资格也不会被注销。
但在一年实习期内,驾驶人如果扣满12分的,将会被注销驾驶资格,且需要重新参加考试。
法律依据:
公安部第123号令《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
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