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收到了离婚举证通知书,举证材料怎么写?

起诉离婚
2022-11-20 08:37: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诉讼中被告举证材料的书写方式为:制作证据清单目录,对需要提交举证的证据进行逐一编号,并说明证据的内容、来源以及所需要证明的对象。以原告人数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数量的副本。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
    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注明证据的名称、份数和页数以及收到的时间,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 被告举证材料一般只需要写编号以及证明什么。也就是被告在提交证据时,应当将证据进行标号,并在举证书上写明哪个证据是为了证明什么的,并不需要写出证据的名称之类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离婚应提交的材料包括:离婚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并且必须要双方本人到场办理。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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