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我家孩子男孩是黑龙江伊春的户口!女方是北京户口!能在北京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吗?

结婚
2022-11-20 09:12: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登记地必须去户口所在地办理是正确的。且可以是男方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籍所在地。结婚的双方带着户口簿和身份证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以下手续:
    1、到婚姻登记机关预约登记,申请办理;
    2、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材料,比如身份证、户口簿、单身证明以及与对方没有血缘关系等;
    3、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4、询问双方当事人相关情况;
    5、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办理结婚证一般是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且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法律依据:办理结婚证一般是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且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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