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样证明是无力偿还,而不是拒不偿还

债务追讨
2022-11-20 09:32: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要证明自己无力偿还债务,可以提供自己的财产证明,债务人如果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否则债权人可能会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无力偿还债务的处理方式有:如果是暂时无力偿还的,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但是如果债务人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的,则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遇到无力偿还的债务人,可以与其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但是如果对方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的,则债权人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其债权。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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