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麻烦律师,请问:农村房屋买卖协议签完,没过户呢,后悔价格太低,我要求提高价格,是否可以?

2019-04-23 12:45: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房屋如果已经过户,法律上你对该房屋已经享有所有权。
    2、根据你说明的情况,是买房和中介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出现纠纷,属于对方违约。
    3、违约金追偿方面,在对方明确表示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单方毁约(如撕毁合同)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已经无法履行合同,享有违约金追偿的权利。
    4、一般来说,对方不会支付违约金,需通过诉讼解决。
  • 农村房产过户手续的七步骤:  第1步:登记  买卖双方到中介机构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分别登记购房、售房信息。  第2步:调档  卖方拿着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
    如果托委给中介,就是他们的事了。  第3步:验证  中介机构审核卖方身份证及产权证(包括产权是否共有、房屋是否抵押等),并留存证件复印件备案。同时实地考察、掌握房屋详情,初步估价,为确定售价提供参考。
      第4步:签约  验证核实房屋后,中介机构分别与售房人和买房人签订委托出售、购房协议。买卖双方确认房屋的价格及相关事宜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交纳委托代理费。
      第5步:中保  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中要与中介机构共同签订《中保合同》并交纳中保费。卖方提交房屋所有权原件及复印件、人名章等。买方提交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人名章等。
      第6步:交款  买方将房款在过户前三日内全部存入中保方指定的账户。若买方欲向很行申请抵押贷款,应与担保方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同时将总房款的3帆作为首付款存入中介指定账户,贷款全额待很行放款后汇入中介指定账户。
    上述两种款项与总房款之差额也应由买方在很行放款前一次性存入保方指定账户。  第7步:过户  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办理过户手续,然后,中保方在买卖双方对产房产确认无误后,将房款给付卖方,卖方也必须将房屋腾空,将钥匙交与买方,三方进行中保结算。
  • 农村的房屋分为两类:一种是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商品房一样买卖过户;另一种属于集体土地的房屋,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国家规定后才可以买卖过户。
  •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许多购房者在房屋交付时才发现眼前的房屋与当初开发商信誓旦旦的承诺相去甚远,或者根本就拿不到房产。但由于商品房买卖契约规定不清或者根本就没有作规定,无从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因此,认真签好商品房买卖契约,是保护自己合法利益的第一道屏障。
    签合同时有一个观念是要修正的,那就是格式合同是不可修改的。许多购房者对开发商提供的标准格式合同全部服从,大笔一挥了事。
    其实格式合同是由房地产交易的主管部门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但并不具有针对性。
    建设部1998年2月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商品房销售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开发商不得使用强制性的格式合同,购房者有权对合同内容提出变更和修改。
    据此,购房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对商品房的要求及开发商的承诺修改格式合同,修改的内容作为原格式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原格式合同具有同等的合同效力
    签合同时第二个注意的事项是商品房的质量条款。
    据调查资料显示,商品房质量纠纷中主要质量问题是屋面、厨房、厕所渗漏,结构裂缝,墙皮或面砖脱落,装饰装修粗糙,器具质量低劣等。因此对质量条款的约定应事无巨细,最好是能请这方面的行家提供建议。
    对于开发商提供样板房做参考的,对样板房的各项质量指标也应以质量条款的形式落实。
    总之,签订质量条款时周到细致是与将来发生质量纠纷时你可能得到的补偿成正比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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