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贷款购买的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车辆权属进行分割,取得车辆所有权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贷款购买的车辆,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对车辆的处理,如双方均同意将车辆变卖,则变卖后取得的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进行分配;如双方协商将车辆归一方所有,则取得车辆所有权的一方应负责偿还车辆剩余贷款,未取得车辆所有权的一方可要求另一方给与现金补偿。
如双方对车辆权属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