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十年前在农村自家林地上建房子,建的当时没有人来说违建,当时在我们农村也不知道违建一说请问我朋友现在怎么办

土地纠纷
2022-11-20 10:5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09年前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房屋不算违建。违法建筑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在城市规划区内,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可以并处罚款,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已住人的违建应先协商相关的善后事宜,将住民请出后拆除房屋,部分早期的农村违建房符合现在要求、对农业发展有利,拆除后影响村集体的公共利益或造成安全隐患的,可以暂时保留,不予进行拆除。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09年前的房屋拥有合法土地使用权的不属于违建。违法建筑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在城市规划区内,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可以并处罚款,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