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户口本的户本,不是原件,可以在县里开户籍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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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籍证明的规定是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待工作人员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公章之后即可。户籍证明可用于房产交易、儿童入学、参军等事项。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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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籍的证明需要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若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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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户籍的证明需要提供如下材料:申请人的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等。如果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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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