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骑电瓶车把老人撞去(过程中佩戴安全帽且电瓶车已上牌),交警已经定责,对方不同意现在该怎么办?定责以后还需要支付对方什么费用吗?老人上年纪了

2022-11-20 11:2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定责后对方不配合赔偿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处理该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开车撞到老人的,造成老人人身损害的,肇事者应当赔偿老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其他费用。若是造成老人残疾的,出来赔偿上述费用以外,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对方全责,其处理后续为:无责任的一方当事人能要求对方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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