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我家是泰安的,这婚姻法是不是要求起诉三次才能够条件,第二次时间拉长了不一样够一年吗,起诉次数不够不行,时间不够不行,直接说三次不就完了

起诉离婚
2022-11-20 11: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两次起诉离婚的时间间隔六个月,但是有新情况、新理由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第一次、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都判决不准予离婚。而第三次起诉离婚不到6个月,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法院不准予受理,也就是当事人要等6个月后再起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 第三次起诉离婚,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不用间隔时间满六个月也可以起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需在前一次起诉的六个月后再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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