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合伙企业的行为有合伙人担任清算人在执行清算事务时,谋取非法收入、合伙人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是没有
法人资格的。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
连带责任。
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