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被列入异常三年后列入失信后对法人有什么影响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1-20 12:4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失信企业的法人代表不是失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被纳入失信人会影响政府采购、行政审批等,但是与法定代表人无关,法定代表人不是失信人。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 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有期限,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前6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公告方式提示其履行相关义务;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自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律依据: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
    企业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情形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前6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公告方式提示其履行相关义务;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自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法律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如果合法履行了公示义务后或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移出该目录。
    法律依据: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自列入之日起3年内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可以向作出列入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将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作出移出决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移出决定应当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移出日期、移出事由、作出决定机关。

    《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依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