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母亲辱骂别人行政拘留3天,有脑血栓糖尿病,高血压可以拘留吗?

行政处罚
2022-11-20 12:4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犯罪嫌疑人有高血压不危及生命的,一般都可以拘留。如果高血压可能危及该人生命或加重病情,并有医疗机构证明不宜羁押,可以不予拘留。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有高血压能行政拘留。不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是行为人是十四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是十六周岁以上的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的;是七十周岁以上的人等情形,不包括高血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是否可以对有高血压的人进行拘留,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只是一般的高血压,身体条件符合羁押的要求,可以进行刑事拘留。
    2、若所患高血压可能危及该人生命或加重病情,并有医疗机构证明不宜羁押的,可以不予拘留而予以取保候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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