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私人占用村公共土地怎么解决

土地纠纷
2022-11-20 12:5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以及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任何个人不能够私自侵占、买卖土地,否则将会遭到处罚。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 违规侵占村民土地的行为,一把属于侵犯集体财产所有权的行为。侵占集体土地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物业想占用公共用地,需要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我国法律规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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